8月22日,据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消息,恒大地产广东公司被裁定破产清算裁定正式公告。
据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8月20日裁定受理恒大地产集团广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恒大地产广东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法院要求债权人须在2025年11月20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逾期未申报者,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56条补充申报,但无权要求补充分配;未申报债权的,将丧失破产程序相关权利。
同时,恒大地产广东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需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恒大地产广东公司为恒大地产集团全资子公司。此次破产程序启动后,公司将依法推进债务清理工作。